我跟我老公是因为我怀孕的时候出现第三者引起了家庭暴力分居三年多的。怀孕的时候就动手打我,坐月子也没有好脸色给我看,儿子十个多月的时候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了就带着儿子回了娘家。老公是保外就医人员,我等了他三年好不容易盼他出来了,可是他这样对我。现在儿子四岁多了,我回娘家也快四年了,他一分钱的抚养费都没有给过我。我去找了律师申请离婚,可是现在律师说他家不肯给抚养费又想要探望权。还要我写一份协议签字寄到法院去。我想请问各位兄弟姐妹,这样的协议能签吗?如果我签了,是不是以后没有能力抚养儿子了就不能再打官司去找他要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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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慎重处理,无力抚养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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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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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