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债务分清楚谁承担谁的欠款,但现男方不认帐,认为有一张欠条是婚前女方签名的,所以不还,今债主找到女方要求还款。事情原由:婚前但时是男方向他的朋友借钱,该朋友拿钱到他公司时时女方在场,所以由女方出具了欠条,离婚时就写明了欠该朋友多少钱,也把离婚的协议书给了该朋友,告知钱是由男方负责还的,请问该情况如何解决好。谢谢!
-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
依据离婚协议书应当由男方归还此笔借款,你代为归还后也可找男方追偿。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或委托。
-
可以拿离婚协议书作为抗辩。
-
由男方还,协商不了诉讼解决。
-
应该由男方偿还,如协商不了,可诉讼解决。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
应由男方还,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可起诉男方,要求偿还。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