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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书是我是全责,但认定书上并没有注明所有损失由我承担。对方车辆维修、路政赔偿我也付清,有清单和发票,但理赔时保险公司说认定书上没有注明“所有损失由我承担”这句话,对方维修费用和路政损失不予赔付。已认定全责了,还需注明吗?请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保险纠纷
2011-07-07 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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