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家位于铜仁,沿河县城边缘,现在正准备建设“将边大道”,政府2011征收土地的标准是什么情况呢?听说现在政府应用的2009年,征收标准来征用我们的土地。我想搞清楚具体情况,望给我实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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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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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政府详细咨询,若补偿不合理,可以协商。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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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