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北京一个工地上受伤了,大腿骨折。以前他腿上也骨折过,这次骨折离上次骨折的地方有两公分多,我想问一下这该怎样获得赔偿呢?如果老板不赔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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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后才能确定。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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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工伤,如果与老板协商不好,需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如有需要协助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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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治疗终结或治疗相对稳定后进行工伤鉴定。
2、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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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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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和老板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提起仲裁。建议先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做伤残鉴定,最好聘请律师介入协助你们诉讼维权。还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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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主张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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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