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4月26日加入湖北一家公司在**的分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2011年1月,我被派到南昌百事得工地,一直到2011年3月底才回北京,在南昌期间,老板以他昆山另外一家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4月,我在北京帮他处理北京公司的事。现在,此北京分公司的在京负责人已作了变更,而且办公地址也在朝阳,昨天,我去丰台区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让我去丰台劳动监察大队,丰台劳动监察大队让我去朝阳劳动监察大队。
请问:
我到底应该去哪里投诉?去哪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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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去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要投诉的话,找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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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去朝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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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那么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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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注册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都可以,仲裁专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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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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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管辖以实际工作地点为准.如果你在朝阳区上班,可向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仲裁,在北京城六区以注册地确定管辖.如果单位在丰台区注册的,你可向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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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