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KTV的男服务生,因客人打架我刚好在场,客人把我打伤了。手上大拇指和食指神经被啤酒瓶砸断还有血管也断了。住院一个礼拜,花了老板3万元,事情是公司和客人的事已我无关,事后那客人被警察抓了。我自己花了我的3000多元钱。还欠了3000多快钱帐。现在我又回来上班来了,老板给我一个轻松的活,意思是叫我养伤,我的手是麻木的也没有力气。还给我请了一个律师告那客人,可是那客人没有钱,是个穷光蛋比我还穷。三个月过去了我该怎么办,那客人被法院已经判了一个寻衅滋事罪,法院还说那人没有钱,我如果告他到时候即使是赔钱给我,他要是没有也没用。要是不告他,就给他在加个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等等...就有他受的了。他没有钱我不可能就算了吧,我的手以后好不好还是一回事呢,我还有没有其他办法,我可以把公司告了吗?算不算是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