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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耕地不属于杭瑞高速公路的征地范围,现在政府出面征用说是用来作泄土场,但是我们听说是浙江的某个公司将用来搞房开。而且我们知道2009年的征用标准为31080元每亩,听说征用标准是随着物价应该有所上涨,但是现在政府没有出示征用标准的相关文件,而且对于耕地和荒地没有区分开来,全部按照31082元来执行。请问对于现在政府的行为有那些不合理的地方?如果是房开用地,我们农民能不能拒绝征用(政府出面征用)?

其它综合
2011-07-05 18: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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