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同安西柯一店面0,于08年9月起租至11年9月止,约今年三月我请求续租,房东提出房租由月4500涨至7000,我感觉涨得太离谱,遂请亲朋与房东谈了两次,出6000,房东不肯,此事也就搁下来,约半个月前房东又来说,现在一年要十万了,我们觉得太离谱了,也没应承他,至约一周前,他突然跑来和我说:房子他租给别人了,一年十几万,要我赶快去找新店,我听后异常震惊,想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我们也有优先权的,于是又托朋友和亲戚说尽好话,没想到他今天收了订金,明天又说签了合同,后天推托说租给的那个人花了几十万怎样,我们听他的意思是第一想我们再把店租飚高,另一个是想通过说收了别人订金,合同呀什么的讹我们的违约金,因为我们一直和他表示,同等条件下,我们愿意续租(因为不续租,可能面临亏损将近二十万)。请问尊敬的律师,这个事情,从法律角度讲,我们可以争取哪些权利?或者说法律是否能够支持我的权益?非常感谢!!!
-
合同到期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房东有权不同意继租给你。
-
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要房东的同意。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欢迎联系律师———————————
-
要看房东意思
-
同等条件下,你们有优先权,你最好是收集到她跟别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
合同到期,房东有权选择是否续签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