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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5月份办理申请失业保险,当时领取办法是:1每月5-20号领取;2开据户口所在地证明本人在家未就业可一次性领取;3个人营业执照申请一次性领取;我属于第二种,一切手续办妥,社保中心称6月25号后到账,可一直没等到,打电话至社保局,对方称第二种申领办法现以没有,5月份办理的全部取消,需重新选择另外两种领取办法,当时是一切手续都OK的,就等钱到账,失业手册上写得也很清楚,可就这么说取消就取消了,也没有通知,一直等不到钱去问才告知,太原社保中心这样做合法吗

保险纠纷
2011-07-04 12: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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