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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离婚3年,前夫上海人静安区户口,在上海生活工作,有可观收入。本人武汉人带孩子在武汉读书,当初为能离婚,本人被迫答应前夫一切不合理要求,离婚协议约定所有债务由本人承担,前夫每月付孩子生活费为500元,目前,前夫拒付孩子每月抚养费。本人要求追还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生活费,并要求前夫承担孩子一半的学费,医疗保险等费用。 本人希望找一个上海律师代理此案件。希望孩子从小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相关
2011-07-04 12: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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