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是做服装生产加工的,事因是:在货物生产前是要制明细单出来然后再确认OK后就采购料的,在当时这张明细单是负责人业务人员让我帮他制的明细单,他有强调制好后给他看下,我制好后立马发他看,当时需修改的他也有改正过,我是看着他核对的。后续生产完后才发现货物出了问题,问题出在我制的那张明细单上。业务人员不愿承担此事推在我一人身上。现在公司不给予我工资要我自己离职,意思是我要承担这些责任需要我的工资来抵扣除……
请问这责任都是我一个人承担吗?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文员,帮他制个单而已……(我来这工作几个月,公司也未进行正规的入职手续流程,未签入职合同,说有试用期未两个月,也未有试用期签约合同,但两月过后也未有转证申请合同单给办理,我从未请过假,来司面谈前,老总说:会偶尔有特殊情况需要加下班,每天8小时每月26天制周日休息,可我来了之后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加班,我很努力也很勤劳,只是粗心了下弄错了东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