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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2001年经村委会同意建造了房屋,当时她的婚姻状况是离婚。2004年母亲再婚,2011年母亲在病逝前通过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把01年她个人建造的房屋让女儿继承,为此,继父不服,上法院起诉,他提出房屋四六分,他六,女儿四。请问律师,这样的官司继父能胜吗?

继承
2011-07-03 21:41: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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