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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份,经三合公司的一个包工头给我介绍了这份临时工,到另一个电器厂上班。我是三合公司的人,所以工资不是由电器厂发放给我,而是由介绍我进厂的包工头发给我的。进厂之前我问了我的包工头,最少要做多久可以走,她说最少要做满一个月,当时我想做一两个月就可以辞工了,所以就去了。进到厂里只填个人资料就上班了。现在我做了三个月,突然有事要辞急工,6月30号就写辞工书,在这个厂里有一个三合公司的领班,我跟他说我了的情况,他同意我辞工并签名了,但部门主管却不批,非要我再做一个月,我不同意,我已经不去上班两天了,我该怎么办?请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7-03 21:02: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