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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孩子生父协议离婚,当时协议明确写明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孩子三岁多点)归我所有,他每月支付三百元生活费,近一年多来他突然时常关机联系不上而且不支付生活费了,近两天突然打电话说是把孩子给他由他带,孩子的生父因为赌博被判刑过,我也是因为这个问题才与他协议离婚的,他现在还在一直赌博,请问在法律上他有资格要孩子吗?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费我如何要?

民事相关
2011-07-04 12:37: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作为父母都有资格要求抚养子女,但要考虑谁抚养子女,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成长,谁就有优先要求抚养子女的权利。按你所述,你前夫一直有赌搏恶为,离婚后又不履行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显然具有恶习和诚信不足,故对抚养子女和对子女的成长教育不利。
  •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协议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给付,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调解或判决后,当事人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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