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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买了一块土地,与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合同,最近才发现里面有一个条款是每年要交土地使用费XX元,迟纳金按照每天2%收取 天哪,现在都有将近十年了,一直没有交过,也没有收到过任何缴费通知或者催款通知 请问应该怎么办?迟纳金有最高限额吗?

其它综合
2011-07-03 15: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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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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