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昨早上7点左右。同一个院子里71岁婆婆阻止我家人在屋后围矮墙(约30CM高,围种菜)说影响她家晒衣服,现场其实不影响。发生口角,按说她以前跟我家关系还可以的。但人家用脚踢矮墙,我妈(59岁)见此,伸手阻止。客观的说法对方婆婆后仰倒地(其实有些作势,体态本就较胖,踢脚下砖头,重心失控),。大喊打人了,我妈上欲扶她起来,带她去医院检查。对方抓住我妈衣领不放。并辱骂我妈。对面4楼关某(从他角度只看到当事人背影)也喊打人了(96年因承包食堂有过不愉快),院子里其他老人都劝婆婆起来。(太阳底下,怕中暑)婆婆硬死死抓住我妈衣领不放,也不让她扶。旁边有人欲扶婆婆起来,被对面4楼关某阻止。于是我从屋里出来,在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与我爸门口拦了的士进来,我们一起把她抬上车,婆婆极不配合,并大喊我们一家人打她。这时110来了,婆婆。。。。(待续未完)

损害赔偿
2011-07-03 22:41:46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编辑本段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老年人身体损伤纠纷1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损害赔偿问题
老年人身体损伤纠纷1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200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老年人身体损伤纠纷1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网购涉及的纠纷有哪些
2420
股权转让纠纷
44546
股权转让纠纷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9.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股权转让纠纷
15198
股权转让纠纷
补偿贸易纠纷
9754
补偿贸易纠纷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6.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股权转让纠纷
30241
股权转让纠纷
股权转让纠纷
27859
股权转让纠纷
问题没解决?一键咨询律师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推荐
服务 20.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