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几年,孩子10岁,我34岁,儿子从生下来基本是我和我父母在四川教育养大,他事东北人,2000年在四川我们拿的结婚证,2001年孩子生后他就到东北和他母亲在一起了,他这几年在东北工作,几个月都难得给我和儿子打电话,并且我知道他在东北与外遇同居4年多的事实,他和他家人都承认了,很不在乎我的反对和尊严。我们在四川无实名的房产,我知道在东北他名下有一个小门面和拆迁补偿的房产,但是没证据资料。我不想再这样浪费自己时间了,更不想无父爱的儿子伤心。我们小区很多认识的都可以证明几年没见过他回来过。请问如果他不回来办理离婚登记,怎么才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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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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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能离婚的话,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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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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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