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妹怀孕有6个多月是双胞台她在2011年06月30号去医院做B超,医生说一切正常。叫她回去第二天在来医院抽血化验,说是要做糖塞查和高血压那些的,还开了有五瓶葡萄糖注射液药水给她,并嘱咐叫她第二天去检查前不能吃任何东西把药吃了,要在一个小时内到医院检查。可是我弟妹喝了那药水后的二十多分钟就开始肚子疼,叫医生来看,医院就叫她去拍片子。后来就是说孩子要流产了,两个孩子没有保住。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医院是不是有责任并赔偿的?希望律师看到了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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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应当收集好病历,同时封存好医院病历,向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在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果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由此给你妹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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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鉴定,确定流产是否和孕妇喝了药水有因果关系;如果有的话,属于医疗事故,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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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