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点问题需要咨询您一下。我是一名女性,跟丈夫关系不好,结婚有10年了,我们在广州开了一个弹簧厂,资产大概40来玩月的机器,他在外有了女人还生了一个儿子,最近他要求把那孩子带在身边并保证不跟那女的来往(前提是个那女的5万块钱,前段时间我跟她已经跟她女的协议过给她10万元后她不再来找麻烦的,钱给了,后面她又回来闹事),为了让他死心,也给他最好一个机会,我想同意他带那小孩,但是我不知道以后在财产划分上出现争议,请问1.要咋样才能保证那小孩以后在财产划分上对我的小孩不造成争议。2.如果我跟他关系破裂,他写的那公司财产归我一个人的书面保证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应该怎么做菜能有?(我有2个小孩要抚养,我没有掌握他的钱,只能为自己以后做点打算)。3.他买的那车是他的名字买的,但是他写的书面保证车子归我所有有效吗?
请您回答我的问题,非常感谢,非常需要您的帮助,谢谢
-
建议找律师做财产公证.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的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可签订相关财产协议。
-
在法院判决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如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要以后发现其有财产,依然可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