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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经媒人与女方说好给女方几万元婚后在我家建房用,钱给女方后被女方存入银行。婚后两年(2011年)我家在我村规划的宅基地上建房,可女方以种种借口和理由不把钱拿出来,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只给了一万多元,剩下的再不给了,还散布谣言说我要与她离婚。期间,我家正在建房,现在建房因资金问题已经停止。 请问: 1、我们婚前给女方的建房钱离婚时还能要回吗? 2、我们新建的房子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吗? 3、我们现有一个男孩(一岁半),离婚时抚养费怎么处理? 4、男方要是先提出离婚就一定有错误,不能要给女方的建房钱了吗? 跪谢!

其它综合
2011-07-02 1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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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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