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怀孕和做月子期间被老公恶打,之后老公一直打电话给我身边的朋友和老总,令他们也很烦,5月份我无奈之下辞职想离开这个城市,然后回家提出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之后我去法院起诉,最终老公同意离婚,但提出的条件是把孩子给我(因为小孩才105天),我没有同意,像这种情况会把孩子判给我吗?如果真判给我,我不接收,但我愿意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另外:当时我提出有对方要还我共同还贷(房子是对方婚前财产)的钱和共同财产,法官叫我拿证据,我说还贷存折和共同财产家电等都在家,对方现在肯定不给我.我总不能抬来吧,当时法官说那没证据就算没有,我在网上也了解一下,法官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像这种我没有同意法官的说法,如果判离的话,不会我什么都没吧,还是有次协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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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答,请致电合肥吕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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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2周岁的情况下一般归女方抚养。目前要收集一起还贷和对方使用暴力的证据,这样在起诉时可以多分财产。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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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2周岁以下,原则上归你。判给你,你不抚养,会涉嫌遗弃。你要提供婚后还贷部分证据,否则法院不会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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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