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第一次婚姻以离婚告终,第二次结婚,嫁到男方的时候男方的老房子没有拆迁而后又生育一男孩,过了一段时间老房子拆迁并用拆迁费造新房子。男方也是再婚家庭,有一女孩。结婚四年整。现在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所以咨询一下,女方(男孩由女方带)能得到多少财产?家里的财产如何分配?(结婚前财产没有婚前公正,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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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的时候,女方也有权益,那应该得到她应该得到的那一份财产,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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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由女方抚养的,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婚后拆迁建造的房子,如果有按人头给予安置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财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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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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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只能要求分割婚后的共同财产,具体事宜建议面询律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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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