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弟弟与弟媳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抚养。女方为争夺抚权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我弟考虑到女方经常到校门口抢孩子怕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同意调解。后经调解达成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付抚养费,女方在小学期间不得给孩子转学。但女方不履行协议将孩子一个人送回姥姥家农村上学,成了一个留守儿童。孩子7月份就9周岁了,开学该上4年级了,我弟弟为了能让孩子有一个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想变更抚养权把孩子接回太原上学。我弟弟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单位效益不好月收入400多元;女方在社区吃的低保,却找人开的证明慌称月收入850元,让孩子写的信说老师对他好不想回太原来。请问我弟弟能得到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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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收集对抚养孩子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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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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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你弟弟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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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或者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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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