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鉴于在学校BBS上众多同学找A报名px驾校某某服务点,并且A和PX驾校也确有合作关系,口碑不错,我就找A报名PX驾校某某服务点, A也声明他是挂靠在该驾校某某服务点,可直接在他那报名并声明除了2500元的驾校培训费用后续无其他收费。于是我向A当面交清2500元的驾校培训费用,A以个人名义当场开具收据发票,无驾校的盖章。3月初A驾驶车身喷有PX驾校标志的吉普车带甲方和其他人去PX驾校总部按指纹报名,PX驾校为安排了科目一考试,后续PX驾校该服务点继续为我提供了科目二、三的培训和考试。因PX驾校某某服务点和A之间的财务纠纷,A认为他拿了他应得的钱,不欠驾校的钱,而PX驾校某某服务点负责人认为A没有把我及其它相关人员的培训费用交足,而停止提供服务导致驾照无法发到手。现在A不想露面,也不接电话,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驾校就是不给办证,说要给证的话,要交1500的押金,等A把钱还给他,他在退还押金,意思也等于A不还的话,他就不退。
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这驾校做法是否合理,我们学员感觉被驾校“绑架”参与他与A之间的纠纷,该如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