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父亲因金融诈骗被捕,因有一部分钱转给其小孩,小孩并不知道钱的来源。但公安机关要以知情却隐瞒非法所得起诉。请问是否合理?若起诉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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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将罪名由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修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本罪的关键点在于是否知情。是否知情不仅要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更要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推测是否应该知情,比如人的阅历、年龄、手续等因素。
该案因为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建议委托律师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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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不知情,不应构成犯罪;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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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确实不知道事实,是不会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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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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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罪的主观要件是嫌疑人应当明知该款属于非法所得,此情况由公安机关举证证明,如果公安机关无法证明,则不能对嫌疑人定罪判刑。故嫌疑人的口供非常重要,建议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防范被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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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