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我的老家在渝北区仙桃乡,已经上榜在最近就要面临政府开发了;2.由于读书原因导致户口从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但在农村老家我的土地和山林还存在;3.父母就我一个儿子,农村老家的房子产权现属于父母;4.我已结婚5年,有一个4岁大的儿子,老婆老家是1998年开发了的,受过一次补偿了;5.我的户口在经开区,没有在渝北区,老婆和儿子的户口现挂在渝北工业园区老婆的父母一起的;6.我在工业园区买了一套160㎡的按揭房,产权是挂在老婆名下的,我是担保人。一家三口的户口都没有挂在这套房子上;7.在老家我们家承包了一个鱼塘,年限是20年,大概还有10年左右的经营权。想要咨询的问题是:1.我、老婆和儿子三人能分到多少个平方的房屋补偿?2.我、老婆和儿子三人的搬家补偿各能得到多少?3.我、老婆和儿子三人的集体资产各能分到多少?4.对于鱼塘、山林、土地的赔偿方式是怎样的,现在怎样做才能得到最大的补偿?5.除以上四点外,国家政策有没有其他的补偿项目?补偿方式是怎样的?6.我现在需要怎样做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还望多指点,我会有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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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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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