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7月发生的工伤,2011年5月出的鉴定结果为九级工伤,我今年29岁,如果我辞职的话,公司要按照哪个工伤条例赔付,应该赔付多少?公司说只有8万,是正确的吗?如果按照新的工伤条例赔付,应该怎么计算?
-
如果工伤事故认定书是在2011年1月1日前作出的 你应该适用老的保险条例 但是即便是适用老的条例 大概给你算了一下 也应该赔偿115000左右 单位的8万明显是低的 有疑问 欢迎来电咨询
-
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大约为10万元左右,建议委托律师向单位索赔,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
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九级伤残应不止8万,但具体数额须根据你的工资情况确定。
建议与律师电话咨询。
-
工伤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收入、伤残等级等因素而计算的。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
可以主张赔付医疗、交通、伤残抚恤等各项费用,9级伤残肯定不只8万元。如果有疑问,欢迎你电话联系。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