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休息时,我儿在校园内站着,被别的年级的两个孩子撞倒,那两个孩子是一个推着一个乱跑时把他撞倒在水泥地上,造成胳膊流血,腿青紫,胳膊脱臼。由于本人在饭店工作孩子在姥姥家上学,孩子由农村老人帮忙接的骨头。造成胳膊酸困,经太钢总医院拍照,胳膊复位不好,医院建议需要家人精心照料,现在本人请假在家照顾,而对方只负责给孩子拍了个片就什么也不管了,两家经济都非长好。请问她们两家应该赔偿我们什么?问题补充: 而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孩子将来会留成习惯性脱臼,孩子现在的压力也非常大,什么也不敢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