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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丈夫出款投资,由于我丈夫在上班不便经营,由别人代为经营暖通公司,公司效益较好,2008年可当丈夫要退出经营时,要求对方返还投资款时,对方却以公司经营不当为由拒绝,我们专门聘请会计事务所审计审计结果公司应有65万元,我们却没要回一分钱,2009年我们报案到当地公安局,公安局调查让我们起诉,请问现在能追回投资款吗,如果要请律师律师费要多少,法院起诉费多少?

证券投资
2011-07-01 11:28: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