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跟她男朋友都是离过婚的人,今天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结果民政局的人说户口本上写的是已婚,不予办理结婚登记,要先把户口本上的信息改过来才能办理,但是他们两个都有离婚证呀,为什么不可以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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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民政局的要求,把户口本的已婚改为离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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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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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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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办证,离婚怎么办?这就得看夫妻在一起的时间了。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就跟正常夫妻关系离婚一样。
2.(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就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分配,原则上五五分,特殊情况除外,有孩子的话按正常解除婚姻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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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程序和形式上的要求,先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信息变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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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小问题,如果民政部仍要求那么做的,可先将户口本的信息修改过来,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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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