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9 年年底的时候,我正式提出了离婚请求,他不同意,后来经调解无效。我们有一女儿一直有我带着,他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我不同意,问题是他在外打工经常不在家,没有找看过孩子一天,又是一个粗心倔僵顽固的人,他又没有父母,又不了解孩子的一切,为了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我想把孩子带在身边。调解无效后我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亲戚朋友都来劝我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毕竟有孩子,想到孩子是无辜的,想了很多最后我撤诉了。可是从那以后再也没见到他的人和他的消息。既然这样绝情更没必要再留恋了,到了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可又见不到他的人,我该怎么办,他这样算遗弃吗,孩子上学要办户籍,我没户口本,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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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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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县法院去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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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诉讼解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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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