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在一个餐馆工作,不慎摔伤,现在髋关节置换。餐饮公司想2万了事,不同意之后餐饮公司人员再未露面。目前的医药费都是自己支付。现在有以下问题:1.走工伤赔偿程序好还是人身损害程序好?2.劳动合同公司有,自己没有留。目前只有证人证词。请问还能用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是餐饮公司员工?3.目前住院期间需要在医院开具哪些证明?怎么做工伤鉴定?4.由于10-15年后需要2次手术,赔偿的医药费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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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是退休人员,所以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你这种情况不能走工伤认定的程序,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雇佣人身损害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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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退休无法按照工伤认定,可按雇佣人身损害,要求单位赔偿,建议委托律师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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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工伤程序的话,要先做工伤认定。人身损害程序的话,要做伤残鉴定。2. 劳动合同的话,可以申请单位出示,不行,先去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公司的打卡出勤证明,以及公司的服装等都可以作为证据的。3.工伤鉴定的话,去劳动局工伤科。把住院的医疗费等费用发票保管好。4.赔偿的医药费,可以现在主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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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为你操作,主张餐馆赔偿全部工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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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