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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单位6月1日签的合同,现在解除了。也没有说是解聘还是辞职。他给了我2566元的工资和934元的补偿,以为我的月工资是(3500).解除合同只有一个证明:《XXX是我公司员工,于6月24日离职。本月工作日22天,工资2566元,934元的找工作补偿》这是公司打印的文件。下面是我的签字(合同已解除,工资已结清。XXX 2011 年6月24日)。就这一个解除合同的证据在公司手里。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冲裁吗?如果可以,我搞公司什么呢?要求赔偿什么?怎么告公司?公司在丰台注册的,但经营地点在大兴,我去哪里申请劳动冲裁?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6-28 14:57: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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