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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湖北户籍,2009年2月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到广东打工,现在女方在广东深圳打工,男方在广东东莞打工,不是一个城市。结婚2年,分居2年多,没有夫妻生活,双方就是过年的时候回一下老家。 现在这种情况,男方如果是要提起离婚诉讼,是去湖北老家,还是去女方的深圳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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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7 10:12: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