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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处房产,有土地证没有班里房产证。土地实际面积为宽5米,长11米。但是在早期新建房子时为了排水方便,与隔壁邻居每人各留了0.2米,共0.4米作为滴水沟,滴水沟位于我和邻居家房子中间。因为土地证是今年刚补办的,土地所的经办人员说滴水沟不能给我入证。所以土地证上面积是宽为4.8米,长为11米。滴水沟中的0.2米并没有被计入土地证。 因为我的房子属于危房,于是在今年和邻居一起把房子拆除了重新盖新房子。在新建房子的时候和邻居一起协商后,决定将房子中间的0.4米滴水沟取消,每人将0.2米的面积占回来新建房子。近期,房子已经新建完工。(我有准建证) 但是近期在办理房产证时,房管所的办事人员认为我们侵占了中间的滴水沟属于超建不给我和邻居办理房产证。而土地所的人也不给予我们修改土地证中的面积,不把那条水沟的面积修改回给我们。所以我们现在根本没办法办理房产证。 请问各位律师,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方法办理房产证?到底这中间的滴水沟是不是属于我和邻居的?

其它综合
2011-06-26 22:59: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