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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辽市钱家店的我在科左后旗甘旗卡村村2003年1月份承包了2.5亩菜地在村上和一家签上转让合同,以前是空地,现在我已经盖了五栋大棚了二个温室三个简易棚都钢架的,如果土地开发了请问土地补偿费都归谁所有那、现在是开发商一亩给四十万补偿都在以内,我可以要补偿吗?我能要多少那?请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经济相关
2011-06-28 07:24: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地上物补偿应当归你所有,具体要看一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可来电话咨询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看你和对方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按照协议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