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九年,因性格不和,想离婚,有二套房子,一套是是公公买的婚房,没有房产证的,一套是我们婚后买的房子,有房产证,证上写的是我和老公的名字,离婚的话,这二套房怎么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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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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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房产证的无法处理。
2、有产证的,应当双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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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公买的房子是他的财产,和你们无关。
你们婚后买的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一人一半。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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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你没有份额,第二套原则上一人一半。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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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房产每人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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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们名字的平均分割,另一套你们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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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只有一套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另一套和你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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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比较复杂,如果是你公公赠与给你们的,可以要求分割,否则是不能分割的;第二套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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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案例,集资房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有产证的肯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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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产权房原则上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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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