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浦东联洋社区,楼下三房两厅的房子里住了某养生会馆30多名员工,他们晚上12点后才下班,洗澡的水声很响,要吵到半夜两三点后才能安静下来。我向物业和居委反映过多次,但他们去协调也没有结果,说自己没有执法权。而且到现在业主(员工的老板)也没有出现过,物业都居委都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只能找房子里居住的人交涉。现在我晚上听到水声就精神紧张,就算睡着了也会被吵醒,都有点神经衰弱了,严重影响了工作和生活。我想请问他们这种“集体宿舍”是否合法?我能否去法院告他们?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保证安静的睡眠环境?能否向业主要求精神损失?急切需要您的法律援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