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9日,我的两位朋友被警察以涉嫌盗窃罪名被羁押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其中一位朋友隔了几天就被放出来了,但被要求不能离开上海,而另外一位截止2011年6月25日任然被羁押。据这位朋友说警察是从三月份时从摄像头中看到他们,怀疑他们有盗窃行为并跟踪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后将他们抓住的。请问这位被羁押了一个半月的朋友为什么还不能放出来?现在的阶段已经属于立案送交检察院阶段了吗?还可以取保候审吗?如果证据齐全的话,他会被判多少年?有可能缓刑吗?此类案件,请律师的话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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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期限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达到2年,当然其间会有许多变化。
可以取保候审。
缓刑是通过诉讼方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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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朋友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刑事辩护是我的专长,如需要帮助可来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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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判刑轻重要看具体盗窃多少、盗窃地点、方式等等情节。请律师费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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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