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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工作中发生冲突,属于对方先动手,但被我打伤下巴骨折,鉴定属于轻伤。他起诉了我。他住院医疗19天,让我赔6300元医疗费,2500元陪护费,和8000元误工费(他的工资在3000左右),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合计1000。总计18000多。他已经起诉我了,法院会怎么判,我要付刑事责任吗?我需要找律师吗?

民事相关
2011-06-24 18:48: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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