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 做了一个多月 因家了有事回家。想老板辞职老板不批.工资也不给。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呀/还能拿回我的工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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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双倍工资。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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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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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双倍工资等,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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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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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去劳动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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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