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去年年底在媒人的介绍,在认识没多久和在男方和家人的要求下订的婚,摆了几座酒席,当时我妹妹觉得太仓促,没收彩礼,只收了一身衣服。现在大半年过去了,2人不在一个地方上班,没有共同语言,男方也不关心我妹妹,一个月电话都不打一个,现在我妹妹提出退婚,说给男方返还订婚的衣服和买过的东西,合计5000元,男方不答应,要求返还在订婚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男方在单位请同时吃饭的钱,逢年过节来我家拿的东西的钱,两个人交往来回坐车吃饭的钱等等),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万元。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对待?十分感谢你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