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无照醉驾摩托撞伤行人(重伤),应负什么责任?经济赔偿有无限额?

交通事故
2011-06-24 06:54: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赔偿视实际损失和经济条件,有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一、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 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