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出身农村兄妹6人,其中妹妹5人,老宅是我爸爸出资盖建的,但是住户名是我爷爷。在我爷爷生病和去世后丧葬等出资都是我爸爸支付的。
我奶奶,建在时我的姑姑(由于有两个儿子需要钱)想要夺取我爸爸出资盖建的老宅,我奶奶在世时,生病所有的费用及丧葬也都是我爸爸出资。
但是,现在老宅的产权证在我姑姑手里。
房子想过户,换成我爸爸的名字,该怎样办理?
-
因房产登记在你爷爷名下,你父亲不能取得全部的所有权。只能按继承处理,但你父亲当年的投资款应当从房款中返还,发生的丧葬费及医疗费也要由全体子女分摊。
-
起诉解决。
-
房屋产权为爷爷的,现在应该属于遗产,大家都有继承权。财产应该均分,但是你父亲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多分财产。
-
要提供证据
-
不好办,必须经过你姑姑的同意。满意采纳为答案并做出评价。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