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0月,在不能坚持上班的情况下,因椎间盘突出,办理了住院,一直到09年4月住院手术,中间住院都到单位起了住院证明,但没办理请假手续,7月份上班安排了别的工作,8.28调整不能胜任的工作,因为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然后就不让上班,这种情况能不能单位单方解除关系?
2.在公司有12.5万股金收据(实际工商没办手续),是否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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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事情你到现在才咨询律师?现在要看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有没有已经解除,以及何时解除,才能判断你的权利是否能得到保护。建议你先电话咨询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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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关系,但须提前三十天。可以退回,由于工商没办手续,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故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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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的状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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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规定的医疗期已经届满,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单位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2、要看你们当时有否退职后可以退股或者强制转让股份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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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