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跟我很好的,就是上个月说请假回家看儿子,当晚又没回去,第二天十一点多回我家,什么东西都没给我儿子买,去我家看了一下就走了,说去娘家了,一去就是一个星期就过来东莞,后来她又找理由说我打她 就这样她又回去在芝山玩了几天,说跟我离婚 ,我跟她说不要离 ,她就是说一定要离 还叫个男的出来 ,说是他老婆 , 我都不说什么了, 还是说离 ,已经去法院起诉了,今天收到传票,我儿子是不会给她的,这个问题怎么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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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应诉, 争取不判离
那么小孩子由谁抚养的问题就不需要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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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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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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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