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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年多一直没有给我缴社保,在我的在三追问下,公司说以现金方式补给我,叫我自己缴并要求我写一个申请,申请内容还必须写上是个人原因要求公司给我现金自己缴,我不这样写他们就不签字,意思就是不给我钱也不办,我没办法只有照他们的意思写了是个人原因要求公司现金补我社保,公司才答应2个月内给我补下来,本想给了我钱自己缴就算了,结果我工作了一年零8个月公司2个月才补我3800元现金,我问公司,公司还朝我发火说公司员工工作做不走是因为我找公司要保险照成的,(公司的其他员工也没缴保险,知道他们私下里补我现金就找公司说理)说公司员工说他不平等用工,我觉得我在公司上班这么久公司都一直不给我买保险,我委屈求全的认了他们要我写的申请补我15个月社保,现在却只补了我3800元,现在公司的问题全推到我身上,我才是最大的一个不平等用工的人,我不想在公司做了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要我去上班一个月,他们的意思是按合同我应该提前一个月缴辞职信,如果不去上班要按旷工扣我工资,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我是不是必须回去上一个月班不然就会旷工处理,我有些什么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它综合
2011-06-24 1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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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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