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4月23日买了一套二手房。签了售房协议,房价为36.6万元,在当日就交定金16.6万元。至今没过户,卖方要涨价1万元。我不同意,怎么办?双方同意付清全部房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在我提出交款时,卖方要涨价。他是否违反法律?或者承担责任?他是否能提出取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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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依约履行义务,同时,《合同法》也规定,合同生效是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为准的,因此,你们的售房合同已经生效,双方就应当严格履行。所以:
1、对方擅自涨价的行为构成合同法上所规定的违约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他无权取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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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他涨价的行为属于违约的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他没有权利取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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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购房协议履行义务,卖方肆意涨价是违约的行为,你可以起诉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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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