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是2009年在上海一公办学校就读一年级,在其读书其间,因为学习较差,被他的班主任老师进行多次的辱骂,歧视,恐吓{班主任曾多次对家长进行劝退学和劝转学},导致他后来十分厌学,后来因为他实在无法在这所学校读书。我就把他送回了老家。现因为我夫妻二人都在上海务工{我夫妻在上海务工接近十年},根本无法对孩子进行关心教育,也无法安心在上海务工。老师甚至在网络上有进行侮辱我家小孩和家长的帖子,还有,班主任在办公室吓的我家小孩把尿尿在了裤子里。有很多很多老师针对我家孩子的事件。所有这些我能和学校讨个说法吗?这所有的一切能让学校承担吗?我不懂法律,在这里恳请您能够帮助我。我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